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槌响“万木林”|“天平杯·随手拍”作品展播
福建省建瓯市万木林自然保护(bǎohù)区,是武夷山脉东南侧的一块绿色(lǜsè)瑰宝。行于林间,苍劲挺拔的云杉(yúnshān)直指天际,碗口粗的古藤悬空盘绕。近日,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(xiànchǎng)“搬”进这片“绿海”,巡回审判一起涉生态保护案件。
法院干警前往巡回(xúnhuí)审判现场。
被告人张某为种植(zhòngzhí)板栗、杨梅等果树,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多次前往当地某山场擅自砍伐树木,致使65立方米(lìfāngmǐ)林木被毁(huǐ)。
鉴于涉案林地位于万木林自然保护区所在乡镇且为张某户籍地,为实现“审理一案(yīàn)、教育一片、治理(zhìlǐ)一方”的效果,承办(chéngbàn)法官决定前往万木林自然保护区开展巡回审判。
法院干警布置(bùzhì)庭审现场。
“现在开庭!”静谧的(de)林间响起清脆的法槌声,庭审(tíngshěn)在人大代表与村民的“围观”中开启。
庭审时,法官认真听取(tīngqǔ)双方意见,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、质证(zhìzhèng)及(jí)辩论。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,并表示深刻悔悟。
最终,张某(zhāngmǒu)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。经法庭教育,张某自愿承担生态修复(xiūfù)费用,从生态环境的“破坏者”转变为“修复者(xiūfùzhě)”。
人大代表和当地(dāngdì)村民旁听庭审。
法官结合案件情况,当庭开展法治教育(jiàoyù)。
“这样的巡回审判、就地普法十分生动(shēngdòng),有很强的代入感!”福建省人大代表黄其明(huángqímíng)建议,要持续用好生态巡回审判这一形式,让群众知法守法,同心守护万木林生态瑰宝(guībǎo),让苍翠林海永续生机。
福建省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与法官交流生态司法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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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稿邮箱(yóuxiāng):xmt@rmfyb.cn(邮件主题请注明“随手拍作品(zuòpǐn)”)
投稿内容(nèiróng):图片作品(zuòpǐn)/视频作品+200字以内的图片说明或心得感悟+照片拍摄作者姓名及单位
来源(láiyuán):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
作者:周琦琦、叶诗璇 | 摄影(shèyǐng):王金铭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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